安置房项目变身商品房▶▶
孟津县“桂都明居”项目位于桂花西路中段南侧,该小区是由河南地久集团—洛阳天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洛阳市红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建成共七栋,每栋七层,其中六栋已封顶,一栋正在封顶。
“是用于安置城关镇长华村六队村民的安置房。”但有不少当地群众向媒体报料,这个惠泽当地拆迁户的安置房项目,却有很多房子被开发商以商品房对外销售,只有少部分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在此安置。
“位于桂花西路核心地段,雄踞城市核心黄金版图,县政府、镇政府环绕左右,孟津一高更是文脉书香,叠翠萦绕,交通状况四通八达,银行、超市、生活配套一应俱全”,“国内知名团队倾心打造”、“高端品牌物业管理”,这一系列吸引眼球的力度宣传,正是为“桂都明居”项目大事鼓吹。
相比国内房地产市场“寒冬到来”的情形,孟津县“桂都明居”销售却是异常火爆。在其售楼中心,媒体以购房者身份询问相关情况,“已建成的有6#、7#、10#、11#、12#、13#、15#共7栋楼”,“现已基本销售完毕,只剩下10号楼还有几套房,欲购从速”,“现在房子的均价在2400元左右每平方米,今后的升值空间很大。”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告诉媒体。
广告铺天盖地地宣传,销售中心“骄人的战绩”,现场繁忙的施工景象,无一不是构成促进商品房销售的重要元素。
然而,“桂都明居”这朵孟津县房地产界的“奇葩”,却在坊间被传其真身竟为“长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怎么能以商品房出售呢?如果‘桂都明居’确实是安置房建设项目,那现在对外出售是违法的,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位房地产专家对媒体评论说。
在中共孟津县委门户网站即“中国孟津网”上,媒体通过查阅一些官方消息进一步佐证了“桂都明居”实为安置房建设项目。
在2010年9月12日发布的《城关镇推进县城新区建设贯彻省城镇化会议精神》一文中提到“全力以赴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强协调监管,全力推进桂都明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
发布于2011年2月15日的消息《孟津县城关镇及早谋划确立37项工作目标》中指出“城建十大任务:一是加快桂花西路与桂都明居安置房建设”。
2011年2月20日发布的题为《城关镇城建各项目全面启动》消息中也有类似内容,“四是安置房建设全面开工。2月14日桂都明居安置房建设开工……”
在题为《城关镇开展五项活动 突出两大建设》通讯中,孟津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于2011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突出县城新区建设。第一,……;第二,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桂都明居安置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续建新建工程”。
在这一系列信息中,多次提到“桂都明居安置房”这一项目,在媒体经过查证后,称作“桂都明居”的项目只有文章开始部分提到的对外出售的“桂都明居”。
“孟津县只有我们这一个项目叫‘桂都明居’,别无他家!”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是这样告诉媒体的。
那么,如今矗立在桂花西路南侧的7栋7层楼房应是官方新闻中提到的桂都明居安置房项目,孟津县重点工程。
然而,既然是同一个项目官方新闻上称作“桂都明居安置房”,而开发商却怎能让其当做商品房对外出售呢?
有关部门无回复▶▶
媒体在采访中发现,“桂都明居”项目的两个主导机构孟津县政府以及城关镇政府距离此建筑工地分别不足2000米和500米。
那么,这个安置房项目变身商品房并销售的违规行为却为何愈演愈烈?
在孟津县国土局,媒体提出想看一下该项目相关土地手续,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等回来之后给予回复,然而截至发稿前,媒体未收到任何回复。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桂都明居’安置房项目都是由城关镇负责的,你们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去城关镇政府问吧。”
在孟津县房管局,一位副局长亦表示安置房不归房管局管辖,具体事情还是去城关镇政府了解吧,并表示安置房项目有一部分是可以做商品房出售的。
事实上,该项目大部分是对外出售,并且媒体在其售楼中心只见到编号为2011039、2011040、2011041、2011042、2011043共5个预售证,办证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然而,为何7栋房屋只取得5个预售证,反而房子却卖得只剩下10号楼的几套房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住户,所以,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安置房项目严禁向社会出售。”洛阳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
并称“即使对安置户出售也都要‘五证’齐全,否则将是违规售房,当地主管部门应该予以查处。”
在城关镇政府办公室,当得知媒体要了解“桂都明居”项目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此事,但具体什么情况得向负责城建的部门同志了解。“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在下面,没在镇政府办公,负责城建的工作人员都下村了,没有一个人在镇里,负责城建的李镇长也下村了。”
媒体随后拨通了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李镇长电话,李镇长表示正在开会不便回复,便挂掉电话。
“在安置房建设中,政府会在财政、政策上进行支持,免除或减少开发商所要缴纳的一些费用,相对正常的商品房开发,会节省很多成本,所以开发商借建设安置房的名义进行商品房开发。这在地产界也是属于默认的‘潜规则’。”
1月13日上午,孟津县城关镇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在跟领导汇报后再对此事做出答复,同时,媒体以短信方式咨询该镇主管城建的镇长,然而截至到17日,媒体未收到任何回应。而据从相关知情人处获悉,“‘桂都明居’售楼中心现在还在进行销售”。
“桂都明居”安置房项目变身商品房,相关手续是如何取得的?政府为何对其违规行为无动于衷?媒体将继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