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方:洛阳美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商服兼容住宅用地
容 积 率:不高于5.7
绿地率:不低于30%
建筑密度:不高于40%
建筑高度:南部建筑高度不高于35米,北部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
使用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成交面积:12410.376平方米
成交金额:29784902元
特此公告
2011年9月2日